根据《劳动合同法》相关规定,用人单位有权单方变更劳动合同的情形主要包括:(1)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及其他工作的;(2)劳动者不能胜任,经培训或调岗仍不能胜任的;(3)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
一、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及其他工作
根据《劳动合同法》规定,劳动者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的,用人单位可以单方合理调整工作岗位。但需注意的是,不应将医疗期满的劳动者调整到工作强度或绩效标准更高的工作岗位;若新岗位与原岗位级别和报酬差距较大时,应尽量与员工协商一致,避免单方调岗无效的法律风险。
二、劳动者不能胜任,经培训或调岗仍不能胜任
不能胜任工作主要体现在,劳动者不能按照岗位职责要求完成劳动合同约定的工作内容或工作任务。实践中,认定劳动者不能胜任本职工作的,需要公司有明确的《岗位说明书》、《目标责任书》、《考核制度》或其他类似文件,且已向员工公示,员工对于考核结果不达标以及调岗通知书进行签字确认。同时需注意,调整的岗位应与调整前的岗位具备一定关联性,且具备充分的合理性,要使劳动者的劳动能力、专业、技能与调整的岗位相适应。
三、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
“客观情况”指:发生不可抗力或出现致使劳动合同全部或部分条款无法履行的其他情况,如企业迁移、被兼并、企业资产转移等。客观情况变化是否重大,要以是否导致劳动合同无法继续履行为判断标准,公司应对存在上述情形进行充分举证,否则一旦被认定为违法解除,将承担经济赔偿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