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重婚的认定
重婚是指在一夫一妻制下,有配偶的人又与他人结婚,或明知他人有配偶而与之结婚的行为。婚姻有经过登记的法律婚姻与未经过登记但两人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的事实婚姻之分,故重婚也有法律上的重婚和事实上的重婚之分,两个法律婚、两个事实婚、先法律后事实、先事实后法律的情况,都属于重婚的范畴。
其次,重婚可能会触犯刑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五十八条,如果一个人已经有配偶,却再次与他人结婚或者与已婚人士进行婚姻登记,将面临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的处罚。
二、重婚的表现形式
通常来说,重婚的表现形式有两种:
一、有配偶或者明知他人有配偶而与之登记结婚;
二、有配偶或者明知他人有配偶,不进行结婚登记,但是与之以夫妻名义,持续、稳定地共同居住、生活的行为。如果有配偶或者明知他人有配偶而与之同居,没有以夫妻名义,也不是持续、稳定的共同居住、共同生活的,只认定为同居关系,而不认定为重婚。
三、参考法规
1.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2020修正)》第二百五十八条: 有配偶而重婚的,或者明知他人有配偶而与之结婚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2.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二条: 禁止包办、买卖婚姻和其他干涉婚姻自由的行为。禁止借婚姻索取财物。
禁止重婚。禁止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
禁止家庭暴力。禁止家庭成员间的虐待和遗弃。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五十一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婚姻无效:(一)重婚;(二)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三)未到法定婚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