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代位继承是什么?
代位继承是指在被继承人的子女或兄弟姐妹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情况下,由他们的直系晚辈血亲代位继承遗产份额。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八条的规定,如果被继承人的子女先于被继承人死亡,则由他们的直系晚辈血亲代位继承;如果被继承人的兄弟姐妹先于被继承人死亡,则由他们的子女代位继承。需要注意的是,代位继受人一般只能获得其有权获得的遗产份额。
二、代位继承需要注意哪些?
通常而言,代位继承制度有以下几点是需要着重注意的:
(一)继承人的死亡顺序要先于被继承人
只有当且仅当继承人死于被继承人之前的情况下,才可以发生代位继承。如果是继承人死于被继承人之后的情况,则应当视具体情形而适用转继承制度。
(二)晚辈直系血亲包括拟制血亲
代位继承制度中提到的,有代位继承权的不仅仅是有真实血缘关系的自然血亲,也包括本身没有血缘关系,但是因为收养等原因而产生的拟制血亲。也就是说继承人的养子、养女及其后代也有代位继承权。
(三)晚辈直系血亲不仅限于一代以内
代位继承人不限具体的辈数。只要与继承人存在直系血亲关系,不论是第几代后人,诸如孙子、孙女、外孙,外孙女,亦或是曾孙子,曾孙女、外曾孙,外曾孙女,甚至是更下一代被继承人以及其直系血亲,都有代位继承继承权。
(四)代位继承仅适用于法定继承
代位继承仅适用于法定继承的情况。遗嘱指定继承人先于被继承人死亡,其本应继承的遗产变成了可以法定继承的遗产,那么基于原本继承人可以获取的法定继承份额,其晚辈直系亲属可以代位继承相应的部分遗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