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前协议的无效情形主要包括以下几种情况:
1. 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四十四条,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所实施的任何民事法律行为都是无效的,包括婚前协议在内。这意味着如果一方当事人在签订婚前协议时被认定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该协议将被视为无效。
2. 违反公序良俗原则。《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五十二条明确规定了婚姻自由的内涵和保障措施,其中包括保护一方的合法权益不受侵害的原则。如果双方在签订婚前协议时违反了这一原则,例如对对方的财产分割或债务承担等方面存在不公平、不合理的情况,该协议可能被视为违背公序良俗而具有瑕疵性效力。然而需要注意的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并没有明确列举具体的违约情形来判断是否构成违背公序良俗的行为,因此需要具体案件具体分析才能确定其有效性与否以及如何处理相关问题。
3.涉及人身权利的约定。人身权利只能由法律进行调整,不能以约定方式改变人身关系或限制权利,否则这样的约定是无效的。例如常见的“忠诚协议”,约定婚姻中出轨方无权提出离婚,或者是过错方要公开道歉甚至下跪,或者从此闭门反省、不得离家等。现实生活中此类婚前协议屡见不鲜,但是这种协议涉及离婚自由权、人格权、人身自由权,不能得到法律支持。
4.以虚假的意思表示隐藏非法目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了以虚假意思表示实施的法律后果是违法性的效力消失或者被撤销的情形之一。如果在签订婚前协议的过程中当事人使用了虚假陈述或其他欺骗手段来掩盖非法目的(如恶意转移财产等),那么该合同可能会因为涉及到欺诈而被认定为具有违法性质而失去效力或者被撤销掉而不具备约束力。
5.口头约定的婚前协议
婚前协议的形式必须是书面,口头协议一般不具有法律效力。但是也有例外,满足以下条件的,口头协议也成立:(1)夫妻双方对口头协议的效力均无异议。(2)能证明双方有口头形式的协议且一直履行。
参考法规:
[1]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四十四条: 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
[2]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四十六条: 行为人与相对人以虚假的意思表示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
以虚假的意思表示隐藏的民事法律行为的效力,依照有关法律规定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