纽约时报专栏作者Tom Friedman指出新冠肺炎疫情的爆发是人类历史新的分水岭,即Before-Corona (BC)(前疫情期) and After-Corona (AC)(后疫情期)。新冠肺炎疫情的爆发、蔓延、变异、周期等都超出了人们的想象。
自2019年底至今,两年多的时间里,为了应对疫情,市民的消费行为、企业的商业活动和政府的公共服务等都做了重大调整。司法系统已经全面建立了线上处理案件的体系,疫情显然加速了各行各业的数字化进程,律师行业的数字化也不再是未来的趋势,而是当下的现实。面对数字化全面席卷的现实,律师要实现数字化转型需注意三大要点:
一
认知转变,建构适应数字化的思维体系
新冠肺炎疫情、俄乌冲突、贸易摩擦等多重因素导致全球经济正面临衰退,法律服务业也难以独善其身。律师行业在经历了近二十年持续增长之后迎来了行业首次负增长。
以2022年第一季度为例,律师事务所创收平均降幅达30%。上海近两个月的封闭导致部分律所呈现零创收的状态。法律服务业作为传统专业服务业,因其保守的职业属性,对新技术往往是后知后觉。面对数字化浪潮,多数法律人只是旁观者,并没有迅速采取行动,但这一现状正在被改变。
首先,法院的数字化、智能化生态逐渐完善。
法院的数字化和智能化经历了一个漫长的过程。在疫情爆发的两年多时间里,法院的数字化和智能化系统全面提速,日趋成熟。
从法院内部的信息化系统到面向外部用户的移动微法院建设,从庭审记录的语音转换、到电子卷宗智能管理和裁判文书的智能审查,数字化和智能化正在渗透法院的每一个流程。
据社科院《中国法院信息化发展报告》显示,2016年“智慧法院”建设纳入国家信息化发展战略和规划,2017年底人民法院信息化3.0版总体建成,中国三千多家法院,初步建成了“全业务网上办理、全流程依法公开、全方位智能服务”的智慧法院。2018年完善了3.0版,形成了智慧法院的全业务网上办理的基本格局。2019年围绕智慧审判、智慧执行、智慧服务、智慧管理的智慧法院体系基本建成。
以深圳为例,自2022年开始,无论是立案、文书送达,还是庭审,基本实现了全流程网络化。律师们渐渐习惯了远程庭审、证据交换和文书送达。智慧法院系统也完成了法院内部和外部的连接。
其次,全球法律科技企业迎来爆发式发展。
据律新社编著的《新兴法律服务业发展报告2021》显示,国内的法律科技公司涵盖了法律数据服务、合同文本处理、司法新基建、律所数字化、替代性法律服务(ALSP)、电子合同、区块链存证、知识产权维权等超过100家法律科技类企业。
国外法律科技公司有着悠久的发展历史,近几年国外的法律科技市场则更加蓬勃发展,数字化、智能化技术的发展催生了一批新型的法律科技公司。以LegalZoom为例,该公司为企业提供在线合规服务,将传统法律服务业劳动力驱动和服务驱动的状态,转变为技术驱动和产品驱动,成为首个创新型的法律独角兽,市值近80亿美元。
汤森路透和乔治城法学院发布的2021年法律业年度报告,该报告认为在技术的驱动下,法律业将面临重构。盖特纳的报告也预测法律业将从律师和劳动力为中心转变为以技术驱动的规模化发展为中心。该机构预测,到2025年,法律部门的技术支出将增加3倍,50%以上交易有关的法律工作将实现自动化。
Artificial lawyer杂志列举了四个标志来证明法律科技时代的到来,一是法律科技领域的大型并购,比如DocuSign并购Seal Software和Clause;二是法律科技初创企业高额估值,比如加拿大的律师数字化办公服务机构Clio以16亿美元的估值融资1.1亿美元;三是平台化和产业化,法律科技不仅是服务于法律业,法律科技本身就是平台化和产业化的企业;四是法律科技企业的IPO。
种种迹象表明,法律领域数字化时代已经全面到来,数字化时代对律师的挑战将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 智能问答代替以法律知识服务为主的咨询类律师业务。
AI技术通过海量的案例、法规、法律知识等数据的训练,完全可以打造一个智能法律百科全书,并基于这个智能法律百科全书构建一个智能法律问答系统。这个问答系统不仅能够克服律师的专业局限性,也能降低法律消费者聘请律师的成本,同时极大地提高便捷性。
虽然智能问答系统不能完全取代律师的法律咨询业务,但将重构律师的业务模式,法律消费也将随着技术的驱动迎来全面升级。律师面对技术驱动的法律消费升级,一方面可借助智能问答系统引流客户;另一方面需要升级技能,以适应消费者更高的需求。
2. 智能文本技术将代替大量律师助理和初级律师的工作。
文本纠错、文本比对、文本自动生成、合同的智能审查等技术日趋成熟,原本由初级律师和律师助理负责的文书工作将大部分被技术替代。
在传统法律职业中,律师助理和初级律师每天大量的日常工作都是在海量的法律文书中整理、查找、撰写、审核各类文件资料,这部分工作内容耗费了大量的人力成本。国外很多大所已经将这部分工作外包给法律科技公司,以降低律所的人工成本,并提高服务的准确性和及时性。
3. 智能推荐算法能让法律消费者更精准地找到律师,改变法律服务市场的供需关系。
获客的焦虑一直都是律师行业最大的焦虑之一。传统的法律服务市场中,律师获取业务主要通过构建人脉关系和塑造品牌影响力来获客。在松散的律师事务所组织中,律所品牌和个人品牌都很难建立,故多数律师投入大量的精力去经营人脉关系,这不仅使得律师的获客成本升高,而且缺乏持续性。
二
技能升级,从专业驱动转变为“专业+技术”双轮驱动
传统律师事务所模式下,技术人员在法律服务行业的比例几乎为零。大多数律所人员结构以律师、律师助理为主,部分规模型的律师事务所配置了行政、人事、法秘、市场等辅助人员,极少数律所配置了IT技术人员。
但随着数字时代的到来,很多律所尤其是国外大部分律所都加大了技术的投入,一方面,各大律师事务所引进技术合伙人、成立专门的技术部门;另一方面,法律科技公司也在积极行动,针对律师事务所提供各种数字化转型的技术服务。
大量标准化、琐碎的工作将被技术替代。一些替代性法律服务(ALSP)开始兴起,主要承接一些律师事务所和公司法务部门的劳动密集、标准化程度高、耗费大量时间的法律业务。根据麦肯锡的报告,将有23%的律师工作会被智能化技术代替,这些工作包括文本审查、资料整理、案例分析、法规查找、证据整理、日常咨询、文书起草等。
技术不仅能提高律师的工作效率、降低服务成本,还能提高客户满意度。据调查,客户不满意律师服务前三名分别为:回复慢、质量差和费用高。比如非诉讼业务中的并购交易业务,往往涉及成百上千的文件资料搜集、几百页尽调报告的撰写、若干份法律意见书的出具和交易文本的起草修订,这些工作需要耗费律师大量的时间,一个并购交易通常需要四名以上律师和律师助理的参与,正常完成一个交易的尽调和文书撰写至少需要2-4周的时间。但客户常常要求律师大幅度压缩时间,律师被迫赶工,这种情形下常常引起客户和律师的紧张关系,这也成为了影响律师团队稳定性的重要因素。
再比如,在常年法律顾问服务场景中,客户常常要求律师在24小时内回复一份合同或法律意见,这给律师造成了极大的压力。在压力之下,律师们不仅容易出错,服务质量也难以保障,客户的抱怨也因此产生。律师服务过程的这些痛点由来已久,但一直没有好的解决方案,而技术的进步尤其是AI技术的进步为解决律师工作的前述痛点提供了新的机会。
尽管律师行业应用的数字技术日趋成熟,但律师要实现数字化转型并非易事,根本原因在于律师行业缺乏数字化基础条件。
数字化基础条件有两个:技术和数据。
数字化技术是IT技术、大数据、云计算、区块链、AI等技术的集成应用。绝大部分中国律所的信息技术基础都不完备,更谈不上对大数据、云计算和AI技术的应用。从技术角度看,中国律所几乎是一片处女地,律所基本处于三无状态:无技术人才、无技术设施、无技术服务。从数据层面来看,律师虽然积累了大量的文本数据,但由于律师行业松散的管理体制,每个律师构成了一个个数据孤岛,无法形成一片数据湖,律师的数据资产成为了沉没资产,难以发挥价值。
律师的数据要产生价值取决于三个要素:一是数据的规模,数据只有达到一定的量级才有挖掘利用的价值,单个律师的数据很难产生价值。数据如同水,水滴成河才可产生能量、孕育万物。
二是数据的流通。数据如果是静态的,也无法产生价值,静态的数据如同一潭死水,也是没有利用的价值。数据作为生产要素,必须流通起来,律师之间需建立明确的数据权利机制和共享机制,让律师也享受到数据流通的价值。
三是数据的安全。律师的业务数据具有天然的保密性,原始数据需要脱敏和加密处理才可利用,可靠的安全机制是律师数据利用的前提。
在这三个要素中,安全要素是技术问题,目前的技术完全能够解决。难点在于数据的规模和数据的流通,这两点需要律所建立一套组织保障机制,促进律师在数据采集、数据流通和数据共享方面形成共识。
数字化技术发展将改变律师的作业方式和律师行业的竞争格局。传统模式下,律所之间的竞争主要是律师与律师之间专业技能的竞争;数字时代下,数字技术作为重要的生产要素加入竞争。律师行业的竞争格局将发生重大调整。
首先,法律知识不再是核心竞争力。
目前法学院的学习和司法考试为律师建构了强大的法律专业知识体系,这是大多数律师谋生的基础。严格意义上说,多数律师提供的法律服务可以定义为法律知识服务,比如日常法律咨询、基本的法律文书写作,即便是出庭、商务谈判等服务,不少律师都是照本宣科的法律知识工具。
律师的这些法律知识层面的工具型服务都将被AI技术替代。AI技术可以通过海量的案例、法规和其他法律知识的数据训练、学习构建一个法律知识智慧大脑。AI对知识数据的存储、吸收、问答的能力将克服人类律师对不同法律专业知识记忆的局限性,成为一个法律百科全书。
律师要重新获得竞争力,则需要进行能力升级,AI技术无论如何发达,都难以代替律师在法庭上的思辩、谈判桌上的应对和与客户沟通时的情感交流。因此,律师需要在掌握通用法律知识能力的基础之上,培养更复杂的出庭能力、谈判能力、沟通能力、决策能力,并且需要精耕特定行业,成为行业专家,这才是数字时代的核心竞争力。
其次,律师需要学会使用数字技术工具协同工作。
我们的生活已经离不开对工具的使用,先进的工具往往代表着先进的生产力。在中国,仍然有不少律师不会使用电脑编写法律文档,不会使用数据系统检索分析案例法规,这类情况应该引起全行业的重视。
疫情的爆发,让无数不会使用电子化工具的从业者开始被迫使用,也几乎让所有的法院仲裁机构实现了网上办案、网络交换文件等线上功能。各行各业都开始了线上化操作,这给律师行业带来了极大的挑战,律师必须适应线上提交材料、开庭、沟通等法律事务。这还仅仅只是开始,随着工具的普及和迭代,每个律师都需要与智能设备进行交互,使用和驾驭智能工具将成为律师专业能力之外的第二种能力。
结合这两方面的分析,不难发现律师职业未来发展的方向,即律师一方面需要升级现有的法律专业能力,深耕一个专业或者一个行业,形成自己特色的专业标签和行业影响力;另一方面需要拥有掌握数字技术工具的能力,能够利用数字化工具提升作业效率和拓宽业务渠道。从律所层面来看,律所的人才结构需要进行调整,律所之间的人才竞争不仅是律师专业人才之间的竞争,也是数字技术人才之间的竞争。律所一方面需要在人才结构中规划数字技术人才,另一方面甄选外部数字技术供应商,建立数字化组织资源保障体系。
三
模式创新,开发适应数字化时代的法律服务新产品
律师作为一个古老的职业,在人们眼中,长期以来,把律师等同于“讼师”,认为律师的服务主要是在法庭上进行辩护,直到现在,大多数老百姓也只有打官司才想到律师。但是实际上,随着人类社会的发展、专业分工的细化、经济形态的演变,律师的职业也经历了相应的演变。
律师开始慢慢演变出各种不同类型,从不同维度划分为不同类型,比如从业务类型划分为诉讼律师和非诉律师、商事律师和民事律师;从服务对象的不同划分为公职律师、公司律师和私人律师;从律师的级别划分为初级律师、中级律师和高级律师。律师的专业化分工也越来越精细,一般规模型大所的专业分工达到30-50个不同类型的业务。
由此可见,律师不再是传统意义的“讼师”,而是多维度、多角色地解决法律问题的综合服务商,律师的分工和服务内容也随着政治、社会和经济的发展而发展。
伴随着经济发展的红利,中国律师在过去三十年经历了高速增长,而随着经济的下行、增长的放缓,各种红利的减退、行业竞争加剧、企业利润降低,各行各业都面临深度调整,这将给律师行业带来巨大的变革。
中国律师行业的当下,除部分头部律所建立了完整的组织治理体系和公司化一体化运营模式,其余绝大部分律师和律师事务所都是传统个体户的作业模式。在传统模式下,律师和律师事务所业务拓展靠圈子人脉而不是强化品牌建设、作业方式采取师徒制而不是团队协同、业务类型是百花齐放而不是专业分工。在这种模式下,律师和律师事务所很难实现管理创新、服务创新和产品创新,很多老牌律师事务所近几年开始显现颓势,在激烈的市场竞争环境下步入下行轨道。
年青一代的新锐律师开始涌现,他们是伴随着互联网成长的一代,这部分律师开始摒弃传统的拓业方式,不再沉迷于穿梭在各种社交活动拓展人脉,而是利用互联网平台建立个人IP,打造专业品牌。除了传统的法律服务市场,他们更关注于新经济领域的市场,比如电商经济、数据合规等。
律师的模式创新不仅仅是发展所需,也是生存所需。传统律所和律师们不仅面临行业内新生代律师和律所的挑战,而且面临来自行业之外的挑战。
首先是客户需求的改变。由于企业成本增加、利润下降,客户尤其是大客户面临着巨大的成本压力和法务需求转型压力。安永与哈佛法学院合作,发布了2021年的法律调查报告,该报告调查了22个国家的17个行业的2000个商业领袖和1000个法务主管,有75%的法务表示难以应付目前的工作量,88%的受访者表示有预算压力,有65%的人认为缺乏技术能力,61%的CEO表示在未来三年将加大技术投入。调查报告可以看出,未来企业将通过技术的投入来减少法务人工成本,并压缩外部律师费用。
其次是法律科技公司的替代性法律服务(ALSP)。国内的以法律咨询为名的公司已经屡见不鲜了,但都没有形成规模气候,且大多数运作都不规范。随着法律科技的兴起,以科技驱动的替代性法律服务已初具规模,替代性法律服务主要有两部分服务内容:一是技术替代,即将大量标准化程度高、工作内容繁杂的法律事务性工作通过智能化工具提供在线服务;二是劳务外包,即将原来由律师事务所或企业法务部门的负责部分工作外包给法律科技公司,法律科技公司通过规模化、标准化管理降低人员成本。
律师需结合行业发展新趋势和自身特点进行创新。律师进行模式创新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入手:
1. 运营模式创新。
三年的新冠肺炎疫情彻底改变了人们的办公模式,线上线下混合办公将成为常态。律师事务所办公成本是继律师人工成本之后的第二大成本,律师事务所大规模地扩充高档办公楼的必要性值得反思。在客户削减成本的压力之下,律师费收费标准呈下降态势。律师事务所需要建立混合办公室模式运营体系,搭建线上办公的运营环境,以降低成本、提高效率。
2. 人才管理创新。
律师事务所当前的人才结构呈现两种状态,一种是松散管理体制下的律所人员,构成了以一个个独立执业的律师为主,以行政人员为辅助的结构。这种体制下的人才结构非常单一且同质化严重,并存在内部竞争。
另一种是公司制管理体制下的人才结构。这种体制下除了合伙人律师之外,有大量的助理和秘书,导致律所的人力成本非常高,人员同质化也很严重,律所面临很大的管理压力和成本压力。
如前所述,在数字时代下,技术将成为律所的第二生产力,故律所需要创新人才结构,建立包括技术人员、律师、外包人员等在内的人才多样化混合模式结构,以适应新时代的需要。
3. 服务模式的创新。
律师的传统服务模式主要是三种形式:即常年法律顾问、专项法律顾问和争议解决三种模式。
这三种模式下,法律服务的定价机制、获客渠道都受到严峻挑战。从定价来说,面临大量的恶性竞争,以常年顾问为例,价格从几千元到几十万元不等,法律服务内容也难以量化,这种状态下,要么客户满意度低,要么律师利润低甚至亏损,导致整个法律顾问市场生态的持续恶化。
法律服务基于无形、随机、低频的三大特点,导致供需双方信息严重不对称。律师需要针对市场中的这些痛点进行服务模式的创新,以改变传统服务产品模式。比如参照软件服务业的SaaS订阅制服务模式,对服务进行标准化设计,客户按需订阅服务,这种模式下客单价可能变少,但推广容易,且服务计费明确,能够大幅度提高“订阅率”。
结语
中国律师的高速增长并未改变中国律师传统保守的职业属性,随着数字经济的全面发展,中国律师面临的数字鸿沟正在加速显现,这是中国律师面临的严峻挑战。
但与此同时,数字经济的发展也给中国律师尤其是新生律师提供了前所未有的新机遇,律师要从客户角度重新审视法律服务的目的和功能,借助技术工具为客户提供便利、高效、成本可接受的法律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