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务派遣是一种特殊的用工形式,指劳务派遣机构与派遣劳工订立劳动合同,派遣劳工到其他企业去工作,并由其所到的企业支付劳务报酬的一种用工形式。
劳务派遣也可以说是一个三方合同,涉及派遣单位、用工单位和被派遣劳动者三方。派遣单位与被派遣劳动者之间存在劳动关系,而用工单位对被派遣劳动者有劳动给付请求权。劳务派遣的目的是满足用工单位的人力资源需求,同时使被派遣劳动者获得工作机会。
劳务派遣的特征主要有以下几点:
1. 三方主体,多重关系:劳务派遣关系中存在三方主体,即派遣单位、用工单位和被派遣劳动者,形成了一种特殊的“三角劳动关系”。
三方之间形成多重法律关系:劳务派遣单位与用工单位——民事合同关系;劳务派遣单位与被派遣劳动者——劳动关系;用工单位与被派遣劳动者——特殊管理与被管理关系。
2.两个合同:劳务派遣关系中至少应存在两个合同,一是派遣单位与被派遣劳动者之间订立的劳动合同,二是派遣单位与用工单位之间订立的劳务派遣协议。这两个合同共同构成了劳务派遣的法律基础。
3.雇用与使用分离:劳务派遣的最显著特征是劳动力的雇用和使用分离。派遣单位负责被派遣劳动者的招募、选拔、培训等事务,而用工单位则负责具体的工作安排和劳务报酬的支付。
劳务派遣还具有一些特殊的法律特征。例如,劳务派遣机构作为中介,需要具备一定的资质和条件,才能从事劳务派遣业务。同时,劳务派遣机构在派遣劳动者时,应当遵循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原则,确保劳动者的合法权益得到保障。此外,用工单位在使用劳务派遣工时,也应当遵守相关法律法规,不得侵犯劳动者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