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合同条款前后约定相互矛盾并不导致合同无效。
二、合同的解释在本质上是对合同中的意思表示进行解释。我国《民法典》第一百四十二条第一款规定:“有相对人的意思表示的解释,应当按照所使用的词句,结合相关条款、行为的性质和目的、习惯以及诚信原则,确定意思表示的含义。”第四百六十六条第一款规定:“当事人对合同条款的理解有争议的,应当依据本法第一百四十二条第一款的规定,确定争议条款的含义。”解释合同时应该探寻当事人的真实含义。
三、探寻当事人真实意思表示的方法:
结合日常经验、交易习惯,双方的补充约定,日常沟通记录等进行推测。
从公平原则出发,作出公平合理的推测。
类似于新法优于旧法,特殊法优于一般法的规定,合同条款中,新增加的条款与旧条款冲突的,以新增加的内容为准;专属章节约定的内容与其他内容相冲突的,以专属章节约定的内容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