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过错与过错推定原则:行为人因过错侵害他人民事权益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二、过错推定原则:依照法律规定推定行为人有过错,其不能证明自己没有过错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过错推定的4类适用:
(一)无行为能力人在学校幼儿园受人身损害的
(二)动物园动物致害的
(三)医疗机构的三种过错推定情形
(四)侵权责任编第十章规定的建筑物和物件致损
三、无过错原则:行为人造成他人民事权益损害,不论行为人有无过错,法律规定应当承担侵权责任的,依照其规定。
无过错责任的11类适用:
(一)1类绝对无过错(无免责事由):
饲养危险动物致害的
(二)10类相对无过错(有免责事由):
1、监护人对无、限制行为人造成他人损害的
2、用人单位对员工执行工作任务造成他人损害的
3、个人劳务关系(雇佣)中雇主对雇员因劳务造成他人损害的
4、帮工致损的(《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4条》)
5、饲养一般动物致损的
6、建筑物等倒塌致损的
7、产品责任
8、机动车致损
9、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
10、高度危险作业
法律依据:
第一千一百六十五条
行为人因过错侵害他人民事权益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依照法律规定推定行为人有过错,其不能证明自己没有过错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第一千一百六十六条
行为人造成他人民事权益损害,不论行为人有无过错,法律规定应当承担侵权责任的,依照其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