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合同解除的情形主要包括以下几种:
1. 双方协商一致解除: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二十四条,劳动合同当事人可以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这意味着,只要用人单位和劳动者都同意,他们可以随时终止劳动合同。
2. 用人单位单方解除: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十九条,用人单位在特定情况下可以单方解除劳动合同,这些情形包括:
劳动者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
劳动者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
劳动者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
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
劳动者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用人单位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或者变更劳动合同;
劳动者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
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
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
用人单位依照企业破产法规定进行重整;
用人单位生产经营发生严重困难;
企业转产、重大技术革新或者经营方式调整,经变更劳动合同后,仍需裁减人员;
其他因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经济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
3. 劳动者单方解除:通常劳动者在特定情况下也有权单方解除劳动合同,如用人单位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因《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其他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