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赡养协议必须满足什么条件?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规定:“赡养人不履行义务,老年人有要求赡养人给付赡养费等权利。”“经老年人同意,赡养人之间可以就履行赡养义务签订协议。赡养协议的内容不得违反法律的规定和老年人的意愿。”从该规定来看,赡养协议必须满足以下条件:
(1)订立主体仅限于赡养人之间;
(2)赡养协议的形式必须以书面为之;
(3)赡养人签订的赡养协议须征得被赡养老人同意后才有效。
二、赡养协议的主要内容
赡养协议的内容主要有:
(1)被赡养人和赡养人的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日、家庭住址;
(2)被赡养人与赡养人之间的关系;
(3)赡养人应尽的主要义务,包括赡养费用的分担,老年人口粮田、自留地、承包地的耕、种、管、收,老年人患病住院的医疗费用和雇人照料费用以及死后丧葬费用的负担等;
(4)赡养人提供赡养费和其他物质帮助的给付方式、给付时间;
(5)对被赡养人财产的保护措施;
(6)协议变更的条件和争议的解决方法;
(7)违约责任;
(8)若有履行协议的监督人,应在协议上签名。
协议中不得有处分被赡养人财产,或以放弃继承权为条件不尽赡养义务等侵害被赡养人合法权益的违反法律的内容。
另外,若被赡养人已经不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则应由赡养人之间签订赡养协议。
在赡养人不履行赡养协议时,老年人“可以要求家庭成员的所在组织或者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调解,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三、赡养协议能否约定免除赡养义务?
不能。
子女对父母履行赡养义务,既是法律规定,也是道德要求。《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十六条第二款规定,成年子女对父母负有赡养、扶助和保护的义务。
这是法律关于成年子女对父母赡养义务的强制性规定。也就是说,赡养父母是子女的法定义务,父母子女之间是不能通过协议解除法定的权利义务关系的,即便签订了协议,那也是无效的。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
第二十条 经老年人同意,赡养人之间可以就履行赡养义务签订协议。赡养协议的内容不得违反法律的规定和老年人的意愿。
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老年人组织或者赡养人所在单位监督协议的履行。
第二十四条 赡养人、扶养人不履行赡养、扶养义务的,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老年人组织或者赡养人、扶养人所在单位应当督促其履行。
第七十五条 老年人与家庭成员因赡养、扶养或者住房、财产等发生纠纷,可以申请人民调解委员会或者其他有关组织进行调解,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